广西壮族自治区烈士陵园(广西革命纪念馆)2020年讲解服务社会化项目(gxzc2020-c3-001119-jdzb)招标文件更正公告
项目名称: | 广西壮族自治区烈士陵园(广西革命纪念馆)2020年讲解服务社会化项目 |
项目编号: | gxzc2020-c3-001119-jdzb |
招标人: | 广西壮族自治区烈士陵园(广西革命纪念馆) |
地 址: |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长堽路256号 |
项目联系人: | 梁玉冬 |
联系电话: | 0771-2442205 |
采购代理机构: |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|
地 址: |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|
项目联系人: | 旷若兰、李柯睿 |
联系电话: | 0771-2808960 |
首次公告日期: | 2020年5月12日 |
更正日期: | 2020年5月22日 |
更正内容: | |
1、 原招标文件内容:第15页资格审查第一条第(4)点“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” ①审查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,供应商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费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。 ②审查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,供应商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记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。 供应商成立不足1个月的,无须提供缴纳税费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。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,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。 现更正为: ①审查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,供应商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费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审查书面声明(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“响应声明书”)。 ②审查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,供应商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记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审查书面声明(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“响应声明书”)。 供应商成立不足1个月的,无须提供缴纳税费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。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,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。 2、 原招标文件内容:第36页响应声明书内容增加 (8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。 3、 原招标文件内容:第39页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文件第5条 依法缴纳税费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。供应商成立不足1个月的,无须提供缴纳税费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,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。(按“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” “资格性检查表”规定提供)(加盖供应商公章)。(必须提供) 现更正为: 依法缴纳税费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。供应商成立不足1个月的,无须提供缴纳税费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,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。(按“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” “资格性检查表”规定提供)(加盖供应商公章)。(必须提供) 4、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由2020年5月25日9时30分延期至2020年6月2日9时30分 | |
特此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2日 |